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yè)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0〕24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四部委《關于做好2020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0〕28號)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海南省鄉(xiāng)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瓊府辦〔2015〕235號)文件精神,海南省2020年繼續(xù)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學前教育農村特設崗位教師100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2020年,我省三亞、儋州、定安、屯昌、澄邁、臨高、樂東、白沙等8個市縣計劃公開招聘學前教育農村特設崗位教師100名。
二、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和“定縣、定校、定崗”的原則。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蚬ぷ鳎ù龢I(yè))期間表現(xiàn)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為人師表,志愿服務農村教育;
(三)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9年6月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專業(yè)要求;
(五)已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或未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但符合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yè)生(具體詳見附件1《實施“先上崗、再考證”相關要求解釋》);
(六)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和我省在編的教師不得報考(計算時間截止到2020年6月5日)。
四、報考程序
(一)崗位查詢
各招錄單位具體的招考崗位、招考名額、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海南省2020年學前教育農村特設崗位教師招聘計劃表(見附件2),需要咨詢《公告》中的專業(yè)、學歷、資格條件以及其他信息,請直接與招錄單位聯(lián)系(見附件3)。
(二)網(wǎng)上報名
1.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為2020年6月5日9:00至6月11日16:00,報考人員應在此期間登錄海南省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網(wǎng)(https://tg.hnjs.org)進行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報考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崗位的相關信息,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
2.報考人員在進行報名時務必記住本人的報名表編號和管理密碼,否則不能進入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網(wǎng)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如下4個方面電子材料:
(1)第二代個人身份證。
(2)學歷證書〔報考人員屬于2020屆畢業(yè)生的,上傳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學校公章的畢業(yè)證明(具體格式見附件4)〕。
(3)教師資格證書。尚未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的高校畢業(yè)生要先行上傳符合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的3份基本材料:①思想政治素質表現(xiàn)??捎谩秱€人承諾書》暫時代替。資格復查時以有關部門的“思想品德鑒定意見”為準。2020屆畢業(yè)生原則上由畢業(yè)學校出具,擇業(yè)期畢業(yè)生由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③近半年縣級及以上醫(yī)院作出結論認定的“體檢表”封面及結論。體檢標準參照《海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2014年修訂)執(zhí)行,2020屆畢業(yè)生可提交學校畢業(yè)體檢表。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藍底證件照片(2寸jpg格式,20KB以下)。
5.報考人員要對網(wǎng)上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與公告范圍和崗位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6.報名期間,報名系統(tǒng)將及時更新還未達到開考比例要求的具體崗位。
(三)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設崗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應聘人員于6月18日至6月20日登陸海南省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網(wǎng)(https://tg.hnjs.org)進入個人信息頁面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不通過者,不能參加筆試。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
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要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則相應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數(shù)。
(四)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于7月8日9:00至7月10日16:00登陸海南省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網(wǎng)(https://tg.hnjs.org),按照網(wǎng)絡提示打印本人筆試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總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6:4計算考試綜合成績,即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
(1)筆試考試時間為2020年7月中旬(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科目分為兩科,按《教育公共知識》占40%,《專業(yè)基礎知識》占60%,計算筆試綜合成績。
①教育公共知識主要考查報考人員對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和教師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等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②專業(yè)基礎知識重點考查考生適應學前教育教學需要的學科專業(yè)基本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
③以上筆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資料。
(2)查詢筆試成績
應聘人員可于7月中旬登陸海南省教育廳門戶網(wǎng)站和海南省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網(wǎng)查詢筆試成績。
2.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省教育廳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成績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考生必須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方能入圍面試。
面試人選以設崗市(縣)招聘崗位為單位,按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shù)以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達不到該比例的崗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
7月下旬在海南教育廳門戶網(wǎng)站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3.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主要審查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證件和材料與網(wǎng)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實。參加面試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接受現(xiàn)場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時間:2020年8月上旬,具體時間、地點在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時公布。
(3)資格復審時應提交如下材料:
①2020年特崗教師報名表一式兩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高校畢業(yè)生要提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以及筆試準考證原件。
③有關部門的思想品德鑒定意見〔2020屆畢業(yè)生原則上由畢業(yè)學校出具,擇業(yè)期畢業(yè)生及其他考生由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出具〕。
④體檢表〔近半年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海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2014年修訂)執(zhí)行,2020屆畢業(yè)生可提交學校畢業(yè)體檢表〕。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方可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招聘市縣教育局報省教育廳同意后,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如缺少相關材料或沒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取消其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后,招聘市縣教育局在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表上簽署資格審查意見并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4.面試。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養(yǎng)和學前教育教學基本功。面試時間為8月中下旬前(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5.公布面試成績和考試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綜合成績將于8月下旬對社會公布,面試人員可登陸海南教育廳門戶網(wǎng)站和海南省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網(wǎng)查詢。
(六)預錄
按照“公開、公平、平等、競爭”的原則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yōu)預錄。報考同一崗位有兩名以上報考人員出現(xiàn)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排列;筆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專業(yè)基礎知識》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專業(yè)基礎知識》成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8月下旬在海南省教育廳門戶網(wǎng)上公告預錄的特崗教師人員名單。公告時間7天。公告期間,如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預錄的,一律不予預錄。
預錄人員要在按規(guī)定時間到各招聘市縣教育局報到(報到時間在公告擬預錄的特崗教師人員名單時一并公布),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人員取消其預錄資格。
(七)依次遞補
1.依次遞補對象:筆試面試均合格但尚未被預錄的考生。如下兩種情形的考生不能列為依次遞補對象:(1)已預錄人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2)第一輪、第二輪依次遞補時自愿放棄或自動喪失遞補預錄資格的。
2.依次遞補崗位包括:
(1)面試資格復審期間,入圍人員出現(xiàn)自動放棄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并導致無人參加面試考核的崗位﹝負責審查市縣要注明事由,經審查人和分管領導簽字存檔備查(如考生在現(xiàn)場,應由考生簽字確認)〕。
(2)面試考核期間,面試人員出現(xiàn)缺考或成績不合格并導致無人可供預錄的崗位。
(3)預錄人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而出現(xiàn)空缺的崗位(招聘市縣應通知考生原則上以書面方式確認,經教育局人事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局領導簽字存檔備查,并在當?shù)厥锌h人民政府、教育局等門戶網(wǎng)上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招聘市縣要在3個工作日內將此類空缺崗位統(tǒng)一報送省教育廳)。
3.依次遞補原則:按照“分數(shù)優(yōu)先、控制次數(shù)”原則開展,即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遞補,計劃組織三輪依次遞補。
4.第一輪依次遞補崗位為已預錄人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而出現(xiàn)空缺的崗位。具體時間安排根據(jù)實際確定。
第一輪依次遞補規(guī)則:在綜合成績依次靠后的符合預錄要求的考生中,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直至崗位錄滿為止。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的,參照本《公告》“預錄”部分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遞補人員參照本《公告》“預錄”部分相關要求執(zhí)行預錄公告等。
第一輪依次遞補預錄但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考生,招聘市縣應通知考生原則上以書面方式確認,經教育局人事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局領導簽字存檔備查,并在當?shù)厥锌h人民政府、教育局等門戶網(wǎng)上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招聘市縣要在3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情況報送省教育廳。
5.第二輪依次遞補崗位為符合依次遞補崗位要求且通過第一次依次遞補仍然空缺的崗位(包括第一輪已依次遞補預錄但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而出現(xiàn)空缺的崗位)。具體時間安排根據(jù)實際確定。
第二輪依次遞補規(guī)則:按“同市縣”符合預錄要求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預錄。具體崗位按照綜合成績先后順序排名,由考生自愿依次遞補選崗確定:綜合成績第1名考生先選崗,接著是綜合成績第2名考生選崗(若第2名考生“自愿放棄”或“自動喪失”遞補預錄資格,接著是綜合成績第3名考生選崗),依此類推,直至所空缺遞補崗位全部錄滿(或符合預錄要求考生全部被錄完)。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的,參照本《公告》“預錄”部分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輪依次遞補基本程序:
(1)市縣教育局報送實際空崗情況和符合第二輪依次遞補條件考生名單;
(2)省教育廳核實情況;
(3)省教育廳發(fā)布遞補公告和符合遞補人員名單;
(4)招聘市縣組織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遞補選崗(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的考生將“自動喪失”遞補預錄資格);
(5)招聘市縣向省教育廳報送擬遞補預錄人員名單、“自愿放棄”和“自動喪失”遞補預錄資格考生名單等;
(6)省教育廳公告第二輪擬遞補預錄人員名單;
(7)參照本《公告》“預錄”部分相關要求執(zhí)行預錄公告等。
“自愿放棄”遞補預錄資格的考生,招聘市縣應以書面方式確認,經教育局人事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局領導簽字存檔備查?!白詣訂适А边f補預錄資格的考生,招聘市縣應有兩名及以上工作人員簽名確認的書面材料,經教育局人事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局領導簽字存檔備查。“自愿放棄”和“自動喪失”遞補預錄資格考生應同時在當?shù)厥锌h人民政府、教育局等門戶網(wǎng)上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招聘市縣要在3個工作日內將此類考生報送省教育廳。
6.如果第二輪依次遞補完成后仍然有崗位空缺,將視實際需要組織第三輪依次遞補。第三輪依次遞補在全省范圍內從崗位資格條件要求類似的符合預錄要求的考生中征集志愿,開展第二輪面試考核和重新計算新的綜合成績。第二輪面試人選以空缺崗位數(shù)的1:3比例按照報名參與遞補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達不到該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報名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
新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第二輪面試成績占40%合成。第三輪依據(jù)考生新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遞補預錄(選崗辦法參照第二輪依次遞補要求進行),直至崗位錄滿為止。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的,參照本《公告》“預錄”部分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遞補人員參照本《公告》“預錄”部分相關要求執(zhí)行預錄公告等。
(八)統(tǒng)一公示和辦理聘用
1.在海南省教育廳門戶網(wǎng)上對所有批次預錄特崗教師人員名單進行統(tǒng)一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期間,如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2.省教育廳印發(fā)2020年特崗教師錄用人員名單,錄用人員按照實際到崗時間分批確認。特崗教師人員與市縣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時間以實際到崗時間為準),并參加由省教育廳或各招聘市縣統(tǒng)一組織的特崗教師上崗培訓。
五、相關配套保障政策
(一)特設崗位教師享受《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05〕18號)和《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yè)生到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6〕16號)等有關規(guī)定中的各項優(yōu)惠政策。
(二)特設崗位教師實行合同管理,聘期3年。合同中應詳細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特崗教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聘用期內,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成績突出、表現(xiàn)優(yōu)秀的給予表彰;對不嚴格按合同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經教育無效,不適合繼續(xù)任教的,要及時將其解聘并相應取消其享受的相關政策優(yōu)惠。
(三)特設崗位教師在3年聘期結束后,對考核合格、愿意留在當?shù)赜變簣@任教的,設崗市縣應負責落實其工作崗位,辦理入編手續(xù),將其工資發(fā)放納入本市縣財政發(fā)放范圍,保證其享受當?shù)亟處熗却觥?/span>
(四)特設崗位教師3年服務期滿,根據(jù)本人意愿,戶口可留在原籍,也可以遷往設崗市縣;檔案關系統(tǒng)一轉至任教學校所在地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
(五)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yè)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0〕24號)要求,2020年秋季開學前未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的擬聘人員,招聘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仍未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的,要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各市縣要落實好試用期內聘用人員各項待遇保障,按照規(guī)定為其計算工齡,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也不組織編寫、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試用書。